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 |
事项名称 | 城市公交线路经营许可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勘查-审核许可 |
办理条件 | (一)已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申报材料 | 1.《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核验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核验原件)。3.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纸质,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核验原件)。4.符合运营要求的公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或者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原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5.企业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原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6.取得相应资质的公交车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1份纸质,核验原件)。7.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相应资格证(复印件1份纸质,核验原件)。8.线路运营方案(原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 |
法律依据 |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专家论证时间)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科 电话:0539-4272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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