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市管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三)承担全市教育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学校后勤管理、教材教学资料和教育图报刊征订工作。
(四)负责中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中外学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应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14:30-18:00)信息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通过底部邮箱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