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科
职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承担防空警报、疏散基地等的选址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管理;依法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的规划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做好人防工程的日常安全(防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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