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上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内地居民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市户籍居民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如果实体证照没有带,还可以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电子证照!
外籍居民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请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居民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同时需携带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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