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是河北省沧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河北东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6°2′至116°5′,北纬37°54′至38°13′之间。河北省新兴城市。泊头,始建于东汉,因运河槽运兴起而得名。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泊头市面积为1007平方公里,市城区面积29平方公里。泊头是著名的中国铸造名城、中国汽车冲压模具制造基地、中国鸭梨第一乡。1993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列为环渤海开发开放地区。
区划名称 | 泊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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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 县级市 |
区划代码 | 130981 |
辖区面积 | 1007 km² |
人口数量 | 57.5 万人 |
车牌代码 | 冀J |
电话区号 | 0317 |
邮政编码 | 062150 |
行政驻地 | 泊头市裕华路 |
气候条件 | 暖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东南部 |
泊头市行政区划
区划名称 | 区划代码 | 面积 |
解放街道 | 130981001 | |
河东街道 | 130981002 | |
鼓楼街道 | 130981003 | |
泊镇 | 130981100 | |
交河镇 | 130981101 | |
齐桥镇 | 130981102 | |
寺门村镇 | 130981103 | |
郝村镇 | 130981104 | |
富镇镇 | 130981105 | |
文庙镇 | 130981106 | |
洼里王镇 | 130981107 | |
王武庄乡 | 130981201 | |
营子乡 | 130981202 | |
四营乡 | 130981203 | |
西辛店乡 | 130981204 | |
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 | 130981400 |
泊头市建制沿革
泊头,春秋时大部属晋国,东部(今运河以东部分)属齐国。战国时隶赵国。
秦统一后,置郡县,市境属赵国钜鹿郡。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在浮阳县(今沧县旧州)治,置渤海郡,在今献县河城街置河间郡,市境东部属幽州渤海郡,西部属冀州河间郡。文帝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河间郡改置河间国,市境西部即改属河间国。
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置建成县于今市内齐桥镇,置成平县于今齐桥镇大付村附近,置乐城县于今献县河城街,市境分为三县属地。建成,成平属幽州渤海郡,乐城属冀州河间国。
王莽代汉,将乐城改为陆信,不久复故。东汉初年,全国合并郡县,省建成入成平,改隶冀州河间国,市境分属成平、乐城二县。
桓帝时,乐城一度改为乐陵,三国时复故。同时,将河间国改为河间郡,隶于冀州。晋时改为河间国,并改乐成为乐城,与成平均属其辖。
北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分定州、冀州置赢州,辖河间、章武诸郡。延昌二年(公元513年),徙成平县治于景城故城,改隶章武郡,乐城仍属河间郡。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变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为二级制,河间、章武郡废。成平,乐城改隶瀛州。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隋文帝于长芦置景州。同年,置弓高县,设治于今市境后城子,隶于观州。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成平为景城,并改隶景州。仁寿初年(公元601年),改乐城为乐寿,仍隶瀛州。今市境东南部隶于弓高,东北及中西部地区分别隶于景城,乐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州复郡,乐寿、景城改隶河间郡,弓高改隶于平原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景城改隶于沧州。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置观州,治弓高,弓高县改隶观州。同时,改河间郡为瀛州。乐寿、景城改隶于瀛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景城又复隶于沧州。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废观州,弓高改隶于沧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瀛州为河间郡,沧州为景城郡,乐寿改隶河间郡景城,弓高改隶景城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河间郡、景城郡复称瀛州,沧州。乐寿复隶瀛景城,弓高复隶于沧州。大历七年(公元772年),景城改隶于瀛州。大历中后期乐寿曾先后两次改隶深州。
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省弓高入东光。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调整政区合并州县。景城省入乐寿,属河北东路河间郡,景城降为镇。是年,在石家圈(今西交河村)立镇。
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废镇立县,名交河,隶属河间路献州,另置新桥镇于运河西岸,属交河县。据《嘉靖河间府志》,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合并江北州县,交河并入乐寿,未几复故。属中书省河间路献州。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河间路为河间府。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徙县治于今交河镇,仍称交河县,属河间府献州。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因献州降为县而改隶河间府。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再次合并州县,交河县省入献县。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复置,属京师河间府。
清代属直隶河间府。民国2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决定撤府留县,同时设置行政监察道,交河县隶直隶省渤海道。
民国3年(公元1914年)渤海道改为津海道。民国17年(公元1928年),交河县隶属河北省。民国26年(公元1937年),交河县划归河北省第八督察区。
抗日战争爆发后,市境国民党政权自行瓦解。日寇操纵汉奸建立伪交河县政府,先驻泊头,后移交河,属伪河北省政府。
1938年,共产党领导的交河县抗日民主政权县佐公署在市境西部毛家营成立,属冀中区第一专区。
1940年冀中区析交河县、献县置献交联合县。交河县、献交县同属冀中八专区。
1944年又析交河县东北部,沧县西部与青县组成青沧交联合县也属冀中八专区。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0月,撤销献交县。次年1月,撤销青沧交县,恢复原政区,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6年5月,泊头解放,冀中区决定: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直隶冀中区。同年10月,重建献交、青沧交联合县,仍属冀中八专区。
1949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置沧县专区、三县一市均改属沧县专区。1949年9月至10月撤销两联合县和泊头市,恢复原交河县,并改泊头市为泊头镇(县级),同隶于沧县专区。
1953年11月政务院决定复置泊头市,直属河北省,由沧县专区代管。1956年复归沧县专区。
1958年4月,泊头市及交河县改属天津专区。12月,泊头市,交河县、东光县、阜城县、南皮县四县一市合并为交河县,泊头改为镇,为县政府驻地。是月,天津专区撤销而改隶天津市。1961年沧县专区恢复,交河县还属。7月,南皮、东光恢复建制,泊镇划归南皮。
1962年5月,恢复阜城县,又将泊镇划归交河县辖。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恢复泊头市,隶于沧州专区,
1983年5月,交河县撤销,其政区并入泊头市。
泊头市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泊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市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至116°5′,北纬37°54′至38°13′,横端长61.4公里,纵端长34.9公里,总面积1077平方公里。北依京津,东临渤海,南接齐鲁,距北京市250公里,距塘沽港180公里,距黄骅港80公里。位于京津冀经济圈内,环渤海经济带中。
泊头位于河北平原腹心地带,属典型平原地貌,东接滨河平原,西连山前平原,无山无丘,平坦开阔,地形简单。古河残堤及淀泊淤积形成的槽形浅平洼地自西向东分布在市境北部一线。地势自南向东北缓倾,最高点西辛店乡秦村,海拔16.1米,最低点文庙镇楚贾杜村,海拔10.1米,平均海拔13.2米,自然坡降为万分之一。
境内主要河流有南运河、清凉江、滏阳新河、滏东排河、连接河、老盐河、江江河、南排河、黑龙港河。
气候环境
泊头市属暖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又属冀南暖湿轻干旱区。大陆度64.69%,干燥度1.6%,由于受欧亚大陆季风与地理位置影响,气候季间差明显,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常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春、秋、冬三季多有西北风,夏季以西南风为多。年平均气温12.7度,无霜期187天,年均日照2.784小时,年均降水543毫米,降水多集中在7、8两月。
泊头市自然资源
泊头市幅员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市境总面积1006.5平方公里,折合150余万亩,国有土地面积87226.09亩,国有耕地1272.20亩,土地利用率为98.6%。市域土壤由古河流冲积形成,层理清晰,土层深厚,疏松涵润,矿物质营养较高。各种农作物及野生植物均有生长。
泊头市人口民族
2009年统计人口为57万人。汉族占97%,少数民族有回、壮、满、苗、朝鲜、白、土家、蒙古等17个少数民族。
泊头市旅游资源
泊头清真寺
泊头清真寺位于市区清真街南端,始建于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占地面积11200平方米,房屋近200间,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1982年7月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泊头清真寺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木质结构清真寺,2001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菜园石槽
菜园石槽位于泊头市齐桥镇东菜园儿小学院内东北角处。石槽长2.8米,宽0.7米,厚0.5米,底厚0.21米,槽壁厚0.11米,重约2吨。在槽的底部一侧,有一圆孔,是为排水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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