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现役军人离婚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4-25 10:00:00

对于现役军人而言,离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才能最终生效。那么,苏州现役军人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苏州现役军人离婚办理流程

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立法对于军婚问题始终给予特殊保护,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传统。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范围: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复员、和转业军人及在军事单位中工作并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不包括在内。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首先,军人夫妻双方需要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如果决定离婚,则需要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在最初的时候就对离婚财产进行清算,以免后期产生纠纷。离婚协议中需要包括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赡养费等方面的协议内容。

其次,军人夫妻双方需要向所在部队的人事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离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证明文件,申请书需要附上个人的签名和盖章。

接下来,军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赡养费等,在审核通过后,会向申请人发放《离婚准予证明书》,证明双方离婚的事实已经确定,可以正式离婚。如果申请不通过,军队将会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

最后,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并获得军队的准予,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了。在登记离婚时,军人需要出示《离婚准予证明书》,以及个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即正式生效。

综上所述,苏州现役军人离婚办理流程需要多部门的审批和确认,申请人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遵守相关程序,方能顺利完成离婚手续。同时,婚姻是一件大事,需要慎重考虑,尽量避免走向离婚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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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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