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7 11:29:28

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统计、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31-87589360

文化旅游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物保护、电影事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并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旅游、电影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生产。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实施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形象宣传和推广、旅游品牌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负责旅游安全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利用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市场推广工作。

联系方式:0531-87589360

济南市槐荫区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单位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找订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区文化局委托,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查处文化娱乐、音潒制品销售和营业性演出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全区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查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出版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出版物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印刷、打宇复印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企业和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参与辖区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文化局(挂区旅游局牌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531-87589672

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方针、政策法规和计划,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状况调研工作;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开展以及旅游客源市场开拓等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公共平台、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旅游产业统计分析、及城市文化旅游品牌信息宣传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全区文物的保护、利用及与文物相关的公益活动;协助做好全区考古审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31-87589353

区文化馆

(一)承担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先进文化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承担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二)承担统筹推进区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辅助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场馆、图书场馆免费开放,提供基本文化服务。(三)开展普及性免费文化艺术培训、公益性展览展示和教育;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四)承担全区文艺事业有关工作,开展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五)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承担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开展民间、民俗文化研究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六)协助做好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基层业余文化队伍文化业务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七)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31-87589745

关键词: 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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