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7 11:34:56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服务、宣传报道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政法、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评先树优、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参与城乡建设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739

(二)财务审计科(挂招投标监管科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建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的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区立项的建筑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925

(三)城乡建设科

推进全区城镇化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区级投资的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服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907703

(四)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组织协调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活动;负责审批权限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区属建筑企业的资质年审和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建筑劳务用工行为,指导协调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贯彻实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相关政策、规划,参与新建建筑节能认可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和文明施工工作;贯彻全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负责全区建设扬尘防治综合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921

(五)住房管理科

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租赁住房补贴的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协助市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摇号选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才安居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登记;负责权限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负责权限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驻区单位执行本市房改政策;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驻区单位自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辖区房改退房和直管公房房改勘误工作的初审;负责辖区内被征收房屋的房改工作;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租赁合同变更和租金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困难企业承租直管公房租金核减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直管公房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修缮工程实施;负责制定辖区内直管公房的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直管公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延续及注销手续;负责有关房屋租赁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负责有关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联系电话:0531-81601759

(六)城市更新科(挂房屋征收科牌子)

贯彻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总体工作方案,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全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531-85661472

(七)综合业务科

负责组织汇总上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711

(八)信访科

负责本部门信访事项综合研判、统筹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531-81912185

关键词: 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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