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25:01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1.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原件2份);2.筹设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4.正式设立申请报告(原件1份);5.章程及人员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6.资产及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7.学校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8.校舍产权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9. 建筑质量合格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10.校舍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11.设施设备清单(原件2份);
法律依据1.《民办教育促进法》;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4.《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承诺时限办理时限:3个月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冬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 - 17:30;夏令时 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 18:00
地点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山东临沂市相关地区

山东临沂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