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农药经营许可审核(补发)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30:34
农药经营许可审核(补发)
事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审核(补发)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发
申请条件沂水县范围内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书(纸质,1份);2.说明补发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1份)。
法律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3.《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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