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51:47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事项名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办事程序受理-核准
申请条件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
申请材料1.注册申请表(纸质1份);2.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纸质复印件1份);4.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5.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1.《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2.《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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