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4 12:42:13

一、党政办

主要职责: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2、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3、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4、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5、负责镇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6、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8、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9、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杨丽军

联系方式:0551-82563002 传真:82563011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二、组工办

主要职责:1、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考察、任用、调整工作;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党费收缴工作;3、负责干部调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党员、政府职工档案管理以及老干部、农村退休干部管理工作;4、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承办换届选举工作;5、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党员、干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年度统计工作;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霍雷

联系方式:0551-82563007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二楼

三、纪检室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负责人:牛和荣

联系方式:0551-82563030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四、经济发展办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经营;2、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镇属企业实行科学化管理和服务;3、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4、负责企业的管理;5、做好企业计划统计、经济核算工作和企业历史资料的管理工作;6、负责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经营工作;7、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负责人:林星

联系方式:0551-82563018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五、社会事务办

主要职责:1、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建设;2、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3、做好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4、做好婚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负责人:施贵宝

联系方式:0551-82563048

地址:同大镇政府东楼一楼

六、妇联

主要职责: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3、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4、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时莹

联系方式:0551-82563033

地址:同大镇政府西楼二楼

七、团委

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负责人:李华

联系方式:0551-82563038

地址:同大镇政府东楼二楼

八、工会

主要职责: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2、镇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4、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5、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6、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7、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8、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9、企业、事业单位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10、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11、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2、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全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13、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14、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伍克年

联系方式:0551-82563005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九、武装部

主要职责:在乡镇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负责人:林星

联系方式:0551-82563040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主要职责:为退伍军人提供服务和相关保障。

负责人:吴怀庭

联系电话:0551-82563027

地址:同大镇政府主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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