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7 21:32:48标签: 政务服务中心

(一)承担办公室职能。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起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联系电话:3050175

(二)承担法治宣传职能(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定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电话:3050148

(三)承担社区矫正职能:监督管理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联系电话:3050096

(四)承担基层调解职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册审核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联系电话:3050096

(五)承担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电话:2108148

(六)承担法制工作职能: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系电话:3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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