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7 21:36:23

一、党务办公室,赵航,职务:主任,电话:4929009,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四楼,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政法工作(信访、维稳、综治)、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比表彰活动;  5.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局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王卫东,职务:主任,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四楼,电话:4929007,4929008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民政信息管理工作、全区民政科技管理、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4.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

5.组织民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实施与考核评比工作;

6.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7.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

8.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民政政策研究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党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朱丽,职务:主任,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17,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

2.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3.负责区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区以下相关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4.负责区管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和监督区以下相关审批工作;

5.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周立壮,职务:股长,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一楼,电话:4929011,工作职责:

1.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标任务;

2.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取暖、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3.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承担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张炎,职务:股长,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21,工作职责:

1.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2.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议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社区干部及离任村主任工资福利发放工作;

4.负责扶贫工作;

六、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股,张星,职务:股长,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15,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

3.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区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

七、慈善社工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丁蕊,职务:股长,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13,工作职责:

1.组织和指导区慈善会的社会捐赠工作;

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3.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殡葬、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5.负责全区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

6.指导全区行政规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八、规划财务股,申颖,职务:股长,地址:温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06,工作职责:

1.负责民政事业计划编制和财务工作;

2.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类民政事业资金、行政经费等管理和使用;

4.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的统计和电算化建设工作;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杨静,职务:主任,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二楼,电话:4929012,工作职责:

1.负责数字化民政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96100民政便民热线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建设;

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李英丽,职务:主任,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一楼,电话:4929019,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办理国内婚姻登记工作;

2.负责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负责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育;

十一、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张畅,职务:副股长,地址:暖馨小区18号楼一楼,电话:4929018,工作职责:

1.负责与区营商环境建设小组对接;负责信息的报送、资料存档工作;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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