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7 21:43:40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工作及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和处理工作。主任:赵江;办公电话:0429—5889002。

(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市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科长:范志新;办公电话:0429—5889010。

(三)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负责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执行国家、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承担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科长:马雪英;办公电话:0429-5889013。

(四)养老保险科。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落实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的遗属待遇政策。负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及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认定工作。指导社保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科长:任国兴,办公电话:0429-5889011

(五)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科、行风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负责人社系统窗口单位行风工作。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并组织落实,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工作,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对实行特殊工时用人单位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科长:马牧;办公电话:0429-5889016。

(六)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人:高鲲鹏;办公电话:0429-5889018。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参与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方案审核及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与引进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和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科长:王特;办公电话:0429-5889019。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党办)。负责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指导民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就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崔丽双;办公电话:0429-5880037。

(九)基金监督科。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负责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组织查处、移交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科长:马天翔;办公电话:0429-5889020。

(十)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人(院长):曹春生;办公电话:0429-5889211。

(十一)人才开发与市场科。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拟订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负责人:郁雅超;办公电话:0429-5889003。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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