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7 21:43:47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男

电话:5113099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保卫等工作,承担政务督办、绩效考评、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调研工作,组织协调调研课题的评审、交流和成果转化。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政务信息、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

负责人:李熙琰

电话:5158948

主要职责: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承担机关起草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接待市局信访、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办公室

负责人:李洪华

电话:5118040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地理国情专项调查。负责各类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更新和信息发布。负责落实基础测绘任务。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自然资源调查、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

负责人:薛鹏

电话:511803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开发利用办公室

负责人:刘强

电话:5158648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人:李雪松

电话:5118031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省和市审批的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以及报县级政府审批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城市建设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

负责人:侯慧明

电话:511807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八)耕地保护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刘兴利

电话:5118062

主要职责: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九)地质勘查和矿业权管理科

负责人:张胜春

电话:5118063

主要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本辖区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本辖区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矿业权登记审核,管理和指导权限内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本辖区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张杰

电话:5118068

主要职责:执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实施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检测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相关事项。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

(十一)海洋规划和预警监测办公室

负责人:荣君

电话:5118070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海洋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拟订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组织全市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二)海域海岛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彭宏威

电话:5152343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地名。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拟订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相关海洋权益维护工作。

(十三)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池庆军

电话:5118042

主要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权争议处理。指导草原监督管理和开发保护工作。负责公益林管护、迹地更新和森林抚育工作。承担集体林、国有林和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相关发展政策,负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承担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十四)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负责人:许春升

电话:5118035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五)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何世维

电话:5118036

主要职责: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设和发展。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造林指标任务。指导苗木生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中强

电话:5118028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规划许可核发;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城市雕塑等审批工作。建性详细规划公示工作。

(十七)城乡规划管控办公室

负责人:李凯

电话:5118033

主要职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发展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承担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划定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工作;承担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总平面、建筑效果图、环境景观设计和城市雕塑方案的审查审定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城市雕塑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八)执法科

负责人:张昕林

电话:5118025

主要职责:负责查处较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对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县(市)违法案件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指导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维稳、综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

(十九)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负责人:张冬梅

电话:5157701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账目管理,监管机关所属的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

(二十)信息办公室

负责人:田欢

电话:5118039

主要职责:负责档案规范化制度建设及专业指导;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保密、查询工作。

(二十一)护林防火办公室

负责人:周文磊

电话:5118021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策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兴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党群办公室

负责人:叶明

电话:5118055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十三)人事科

负责人:陆佳曦

电话:5118057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四)工会

负责人:金玉兰

电话:5118048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工会各项规章制度、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和职工的伤、病、残、丧、困等救济救助工作;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和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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