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7 22:41:07

根据《北京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海办字〔2019〕60号)、《关于各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海编委发〔2019〕7号),机关各办公室、各事业单位调整为六室、一队、三中心,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17:30。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六室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由综合科(原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和财务科组成。

【职责】综合科主要工作内容为:综合事务,信访,人大政协。负责统筹协调街道整体工作,开展地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吹哨报到”相关工作;负责统筹管理编外用工工作。财务科主要工作内容为财务管理,负责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社会保险工作;税源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党群工作办公室由组织科、宣传科、工青妇组成。

【职责】组织科主要工作内容为:基层党建,人事统战,其中统战工作与民生保障办公室相配合;宣传科主要工作内容为宣传;工青妇主要工作内容为工会、团委、妇联的群团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平安建设办公室由综合治理科和安全生产科组成。

【职责】综合治理科主要工作内容为:综合治理、实有人口管理,还包括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安全生产科主要工作内容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及救灾工作由安全生产科牵头,相关科室进行配合。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城市管理科、城市服务管理指挥分中心、人民武装部组成。

【职责】城市管理科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对于“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表述,如为多部门、大型执法类等动态机动车停车管理由综合治理科负责,其他静态机动车停车管理由城市管理科负责;城市服务管理指挥分中心主要工作内容:网格管理,指挥分中心,负责地区技术监控工作;人民武装部的工作内容:负责人民武装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社区建设办公室由社区建设科、民政科、文体科组成。

【职责】社区建设科主要工作内容为:社区建设、租房、物业。对于“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的表述,如平房物业由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负责;微型消防站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租房由原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民政科主要工作内容为:民政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丧葬补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捐助等工作;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勘界工作,水库移民工作,殡葬工作;文体科由原公共事业管理科拆分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文科体事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辖区内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工作,并协助做好辖区内文化活动站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科技、科普工作。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民生保障办公室由劳动保障科、退役军人事务科、残联、居民事务科、文教科、卫健科组成。

【职责】劳动保障科主要工作内容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退役军人事务科由原民政科拆分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退役军人事务、养老事务。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并监管居家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优抚等工作;承担本地区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双拥工作;协助区医疗保障部门推动辖区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队转入地方的离退休干部、地方退休人员、超转人员及无军籍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残联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区残联做好残疾人的安排、就业、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精神病人监护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居民事务科主要工作内容为:政务服务,除完成辖区内各类保障房相关工作外,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文教科由原公共事业管理科拆分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教育事务。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及校外活动站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用字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区教委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生退学手续的审批工作;卫健科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卫生健康。负责落实辖区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协助区红十字会抓好献血工作和红十字卫生站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二、一队

【综合行政执法队】

【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大环境保障工作,并在本辖区内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1650300

三、单独设置

(一)【司法所】

【职责】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社区矫正。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二)【纪检监察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效能监察、行风评议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廉政勤政、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受理党员控告、申诉;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案件。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16500300。

四、三中心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承担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管理服务、残疾人保障、卫生健康、保障性住房、教育、司法援助等政策性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受理、办理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本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政策措施落实,承担对退役军人的相关事务性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61650360。

电子邮箱:qlqjdtyjrswk@mail.bjhd.gov.cn

(二)【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职责】市民活动中心主要工作内容为:原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和原党群活动中心工作内容。市民活动中心与社区建设办公室相联系,党群活动中心与党群工作办公室相联系。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电子邮箱:qlqjdsmhdzx@mail.bjhd.gov.cn

(三) 【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职责】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工作内容。

【联系方式】街道总值班电话:010-61650300。

电子邮箱:qlqjdsmsqczzx@mail.bjhd.gov.cn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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