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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0 21:25:21标签: 发展和改革
1、机构简称: 办公室 办公地址: 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76029 分工职责: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办、宣传、普法、政务公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务群团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局机关值班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2、机构简称: 经济运行科(挂社会信用管理科牌子) 办公地址: 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69751 分工职责: 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相应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社区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工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国内外市场状况,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区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统筹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核并转报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进口关税配额。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研究提出健全全区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和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负责拟订局机关综合性业务材料。3、机构简称: 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能源和价格科牌子)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分工职责: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安排区级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申报省基本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申报全区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负责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打造。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区域合作、“双招双引”、对口支援、“蓝黄”战略。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全区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组织开展全区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衔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全区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拟订全区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制定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价格集体审议和价格听证工作。制定调整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和部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市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采集报告。承担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定调价前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指导全区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区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4、机构简称: 动能转换科(挂经济体制改革科牌子) 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 联系电话: 0536-8256701 分工职责: 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新旧动能办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调度督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督促落实区新旧动能办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统筹指导全区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业相关部门,指导拟订服务业重大政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开展服务业课题调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服务业载体培育。负责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服务业交流合作和业务培训。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论证服务业重点项目,拟订项目名单,建立并动态管理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协调指导服务业试点示范创新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负责服务业人才工作。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全局各项指标考核工作。5、机构简称: 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区政府6号楼6326室 联系电话: 0536-8211389 分工职责: 区能源保障服务中心(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能源保障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 (三)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 (四)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六)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 (七)指导、督促各街道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输油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输油管道保护的有关问题。 (八)指导、督促全区输油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输油管道安全运行。 (九)完成区发改局党组交付的其他任务。6、机构简称: 区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地址: 区政府7号楼7316室 联系电话: 0536-8239723 分工职责: 区价格认证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价格认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涉嫌违纪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二)承担对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涉嫌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三)承担对本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四)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五)完成区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7、机构简称: 区社会信用中心 办公地址: 区政府6号楼6324室 联系电话: 0536-8252723 分工职责: 区社会信用中心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二)推动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 (三)协助有关单位进行信用查询。 (四)协助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五)诚信宣传。 (六)完成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8、机构简称: 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区政府6号楼6334室 联系电话: 0536-8256701 分工职责: 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产业发展、区域协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全区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集聚区、未来产业发展等超前谋划,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配合区发改局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对全区重点产业运行情况开展监测,参与协调服务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参与组织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实施规划,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大工程开展,配合解决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新旧动能转换项目的筛选、评审及日常服务。配合调度督导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和考核评价。落实好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配合区发改局做好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配合区发改局做好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四)研究落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关政策,提出我区重点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参与承担我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作。配合区发改局统筹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工作,组织拟订、推进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 (五)配合区发改局拟订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措施,做好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的实施工作,参与承担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 (六)参与组织全区对口支援和东西协作工作,配合区发改局拟定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实施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配合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协调工作。 (七)完成区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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