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2 14:29:02
1、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8091706 负 责 人 :刘芸 机构职能: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办、外事、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和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及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统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监督管理工作。2、政工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30 负 责 人 :王康 机构职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和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干警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3、行政执法监督科 办公电话:0535-8235195 负 责 人 :王建松 机构职能: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31 负 责 人 :王笑尘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5、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05 负 责 人 :张帅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12 负 责 人 :郑燕 机构职能: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10 负 责 人 :王淑君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8、社区矫正工作科 办公电话:0535-8091713 负 责 人 :张华平 机构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协调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拟定全市戒毒人员的康复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 0535-8215148 办公地址:招远市金融大厦12楼 机构职能: 承担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公检法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以及通知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资金使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交流工作;承担本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法律服务人员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估;承担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协调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及运行工作。10、山东省招远市公证处 办公电话: 0535-8214370 办公地址:招远市金融大厦3楼 机构职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相关公证事务,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作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民商事经济流转,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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