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4 12:14:58
1、名称:办公室 地址:山东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电话:0533-8180313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专项经费。负责全县文化、文物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公共服务与文物保护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电话:0533-8180313 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文化惠民工程,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统筹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文艺院团发展,做大做强演艺事业。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和设立备案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县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上(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工业遗存、农业遗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建设和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县内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全县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在桓台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组织申报或审批、验收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3、名称:产业市场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电话:0533-8180313 职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双招双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承担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扶贫工作。统筹负责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相关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统筹协调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负责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县内文化名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桓台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桓台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文化和旅游市场。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节事活动、大型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县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指导、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4、名称:行政监管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电话:0533-8180313

职责: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制定文化和旅游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有关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及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出版阵地管理。负责起草全县新闻出版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印发、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县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广播影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广播影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全县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县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广播影视重大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影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县内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内容审查,负责电影档案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5、名称:桓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0533-8169148 职责:净化全县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负责查处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查处个人或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牵头开展全县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6、名称:桓台博物馆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中心大街 联系电话:0533-8180582 职责: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文物,负责全县文物的征集和保管;负责做好管内文物展览工作;负责开展文物及相关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博宣传活动;负责县城内考古发掘工作;承办举办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7、名称:桓台县文化馆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0533-8218005 职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负责业余文艺群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展艺术辅导培训,组建文艺团队;负责组织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和艺术活动;负责对各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大院、企(事)业、机关、学校等地的文化工作指导;负责进行文艺创作,适时推出精品;负责收集、整理、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负责为全县文艺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场所;承办几班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8、名称:桓台县图书馆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桓台大道2998号 联系电话:0533-8180317 职责:记载文化、传承历史、肩负社会责任。负责社会责任。负责文献的收集、整理、典藏、借阅;负责做好图书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与读书相关的培训、展览、讲座等公益活动;负责全县基层图书流通服务;负责开展尼山书院相关公益活动;负责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承办举办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键词: 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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