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5 14:57:52
1、办公室负责人:耿洁森办公电话:0546-3652187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从国内聘请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参与监督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办公地址:河口区海宁路287号一楼

2、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马芳办公电话:0546-3661080科室职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承担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指导监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招才引智方面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权限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辞聘等政策的落实,拟订管理权限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管理权限内人员调配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落实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落实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落实区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办公地址: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3、社会保障管理办公室(挂就业促进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杨小乙办公电话:0546-3889968科室职能: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起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落实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参与拟订除外国高端人才以外的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指导监督除外国高端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以外的其他外国人员来我区就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落实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指导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落实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监督有关企业落实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政策。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仲裁员聘前培训报名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费基等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负责工龄认定和延迟退休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核准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办法,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落实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作。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办法,初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办公地址: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4、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薄尊海办公电话:0546-3661961单位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负责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就业和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展工作,负贵区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活动; 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开展人才素质测评、人才推荐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全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制度,承担各类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开展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人力资源流动业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创业促就业工作,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指导全区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分析预测;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全区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调查和发布大中专毕业生供需信息。负责全区各工种初级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政务服务大厅(河聚路20号)四楼427室5、河口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要负责人:李梅办公电话:0546-3612333单位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稽核和基金的划拨、支付、管理、使用、保值、增值;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统计和系统维护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等。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承担全区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政务服务大厅(河聚路20号)三楼303室6、河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张泽红办公电话:0546-3693577单位职能: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工作;依法对河口辖区内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承办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或举报;依法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进行查处;承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办公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区政府信访局接访大厅)7、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人:张毅东办公电话:0546-3669069单位职能: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依法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地址: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河聚路20号)三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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