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市教育局介绍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7 14:18:39

海南儋州市教育局介绍

海南儋州市教育局介绍

儋州市教育局位于市直机关办公大楼,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与发展,研究提出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督促;领导局机关、下属单位、学校党组织的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及各类机构对本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配置,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检查;指导各类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五)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开设或专业设置,规划并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指导和监管社会力量举办的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等机构的办学行为;对民办学前教育、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

(六)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科研工作,负责审查各级各类学校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及学习资料的订购;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教育信息、统计和档案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前儿童入园计划。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测算核定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

(八)负责对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协调管理,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及成人教育指导,指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调配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师,贯彻执行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十)制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学业考试、高中招生和高考录取工作,管理全市成人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的审核和发放。

(十一)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引进、管理工作。

(十三)推进海南西部教育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促进教育产业的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教育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承担全市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教育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负责局党委决议的督查督办;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基层调研、谈心谈话、督查通报等制度,监督各级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检查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并提出问责建议;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校级领导病事假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98-23333593,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二)行政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各类来文来电的拟办、发文发函、承办局一级的各类会议会务及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文秘、教育史志、教育年鉴、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及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信访、保密、督办、提案议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管理、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开展与国际、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处理局有关涉外事项;协助局机关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协调市纪委监委处理反映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协助纪委监委派驻组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22214,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工作;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负责督学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学校的办学水平;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等问题,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或市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33279,办公地址: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四)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全市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开足开齐课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教研和基础教育课程以及高考改革;指导学校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和创办特色学校;指导中小学开展智育、德育工作、安全教育、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劳动教育、科普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用书管理;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基础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中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教育发展需要,制订和实施优化整合教育资源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负责审定各类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安全稳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学校校园暴力、学生欺凌等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80256,办公地址: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五)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的人才引进、服务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察人选方案、考察任命和任免材料归档;负责全市教职工招录、调配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34285,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协调并承担教育改革、教育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承办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民办学前教育、中小学校及基础教育阶段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审批;依法依规检查违法、违规案件并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教育系统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设立、擅自设立或无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依法履行对申报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并办理教师资格证;受理并按规定时限办结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含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申办、年审等事项;遵守市政务中心管理规定,负责市政务中心与本单位的工作衔接。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25288,办公地址:儋州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七)财务管理科。指导和监管全市教育财务和教育工程建设工作;协调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和高校困难学生贷款及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监督各中小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及其他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编制本局和审核全市中小学校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有关财务检查、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各中小学校教师工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及数据分析工作;承担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34821,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八)产业发展规划科(审计科)。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和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负责全市教育产业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教育产业招商工作;优化教育产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研究教育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需求,并落实政策扶持;推进国际国内教育资源合作;负责全市重点教育产业项目落地协调及推进工作;统筹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海南西部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受委托对各学校(幼儿园)内部控制、财物收支、基础建设、政府采购以及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28283,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九)教师工作科。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教师教育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师的“市管校聘”工作;统筹协调教职工的培训和专业成长;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教师评优表彰;负责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组织评审中级及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全市各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34285,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制定全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与艺术教育竞赛活动;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学校禁毒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协助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34825,办公地址: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十一)职业成人与学前教育科。承担全市重点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文件;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协同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社区教育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全市学前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进行审批核查和跟踪管理;综合协调和整合学前教育资源,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评估、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幼儿园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全市幼儿入园计划的实施;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98-23323025,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各学校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系电话:0898-23333593,办公地址: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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