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教育局介绍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7 14:19:59

海南昌江教育局介绍

海南昌江教育局介绍

昌江教育局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工作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履职情况和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和指导对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监测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统筹管理各项教育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督各学校对财政拨款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统筹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乡镇教育的扶持与援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审定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二)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的文秘工作,教育局党委人事干部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党委的档案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做好本单位财会和内勤管理。负责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交办的有关教育系统方面的书面意见和提案议案的处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日常接待工作。

(三)人事管理室

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退审批和教师表彰奖惩等工作;执行国家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指导学校人事与分配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检查学校和社会文字规划工作。

(四)基教室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选定基础教育的教材,审定县编乡土教材和教辅资料;指导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工作;指导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工作;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市县的教育援助;协调、指导高中会考工作;指导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

(五)体卫艺室

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配合有关股室做好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六)招生办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为中等学校、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具体负责县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建档、体验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本县普通高中会考工作,组织考生报名、考试、成绩和合格证发放工作。负责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考籍,办理学生流动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初中会考和小学毕业考试,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试和成绩公布工作。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

(七)教育督导室

拟定全县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组织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年检和复查;组织对全县各类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工作。

(八)德育室

负责学校德育、校园文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制定全县各学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各类计划、方案、制度。负责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督促和指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抓好落实全县各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处理全县各学校发生的各类德育和安全事件,制定各类德育和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案,协助上级部门开展相关事件的调查工作,指导各学校处理相关事件的解决方案。

(九)教研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学基础理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等,开展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讲究,探索教育规律,指导教改实践,提供理论先导。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研究和应用电化教学,运用先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教学常规检查,总结推广学校教学改革和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

(十)勤工俭学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勤工俭学的工作规划,组织管理和指导学校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对全县勤工俭学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汇总统计报表进行分析,实行统计监督。负责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电教站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电化教学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的教学仪器、电教软硬件的配购、分发、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督促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变革性的推动作用。负责对实验教学、电化教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研究和应用电化教学,运用先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十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负责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各项资助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建立贷款学生信用档案。负责向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各有关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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