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9 09:21:05
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0739-3661025)主任:李宗卫 教导员:钟健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动态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和公安信息;办理县人大、政协有关提案、议案,协助局领导处理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事务;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警力进行协同作战,协调处置紧急事务、突发事件;负责公安统计、机要密码管理、文电收发与处理、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文字打印等文秘工作;负责档案、公安史料收集、汇编及为有关部门提供公安史资料;负责“三台合一”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 2、警务保障室(0739-3668315)主任:王荣 教导员:柳小军 负责全局接待工作;指导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服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管理、监督局机关的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局属各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和公安科技等工作。 3、政工室(0739-3661026-4217)主任:刘跃 负责全局政治工作;组织实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政治思想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公安民警培训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系统警衔管理及人事管理;指导和承办全县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局党务、工会、团委、妇委会和负责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 二、直属机构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0739-3668010)大队长:李艳春 教导员:毕珺韦 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防范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监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2、刑事侦查大队(0739-3662474) 教导员:卢庆强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追捕逃犯,侦察处理全县重大恐怖事件、黑社会组织,指导管理全县刑事侦察技术工作,负责全县重特大案件、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 3、治安管理大队(0739-3660908)大队长:罗光辉 教导员:谢葵 负责研究、拟定和实施全县治安管理的对策和规定;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739-3662470)大队长:罗云祥 教导员:岳乐安 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和涉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5、禁毒大队(0739-3601258)大队长:孙怀邵 教导员:李甲喜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指导戒毒所的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6、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0739-3662499)教导员:张勤俭 负责全县人口管理、统计工作,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指导各派出所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港、澳、台地区依法实行管理,发现和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等依法进行管理。 7、法制大队(0739-3664007)大队长:罗招兵 教导员:陶晖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规划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上报劳动教养案件,负责治安拘留等案件的法律审核,承办公安行政复议,承担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事务,承办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过错案件,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法制教育和执法监督及执法质量考评。 8、网安大队(0739-3664007)大队长:刘亚杰 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和利用计算机技术违法犯罪案件;对全县“网吧”进行公开管理;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9、巡特警大队(0739-3607619)大队长:朱琪琳 教导员:佘忠于 负责全县维稳处突、反恐、大型活动的安保和坪上高铁站的反恐、防暴工作。 10、交通警察大队(0739-3663202)大队长:李朝  教导员:周乐喜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履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职责,依法管理城乡道路交通;负责全县城市街面和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指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1、森林公安局(0739-3660798)局长:唐孝峰 政委:何旭华 负责全县林业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涉林和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公安局为正科级机构,定公安专项编制1名,配局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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