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末2022年初常住人口69.04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0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比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94.60万人,比上年减少0.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87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6%,比上年降低3.0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出生率为7.1‰,死亡率为8.5‰,自然增长率为-1.4‰。户籍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0%,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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