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槐荫公证处
贯彻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部省市关于推动公证发展的政策规定,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职能作用;依法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办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加强公证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建设专业、高效、便民公证服务体系;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31-81611788;0531-81611797信息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通过底部邮箱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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