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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41:25标签: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事项名称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1.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3.有必要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必要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4.栽培种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申请材料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4份,纸质);2.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纸质);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4份,纸质);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4份,纸质);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4份,纸质);6.品种特性介绍(4份,纸质);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4份,纸质)。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三条;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六条、十七条。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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