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法人备案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461031003W00 | 实施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3461031003W00 |
实施主体名称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 |
办理地点 | 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铺面 市政务服务中心18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0898-23336801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电话:0898-1234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3461031003W0001 | 目录来源 | 省级基本目录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收件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网办地址 | 在线办理 |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条 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2.《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商事主体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予以存档备查并按照规定公示:(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商事登记联络员;(四)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商事主体类型,分别规定商事主体备案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七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备案。法律、法规规定在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备案前须经许可的,应当自许可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备案。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后当场作出是否予以变更的决定;需要注册官进行审核或者核验的,应当于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变更的决定,但预约核验时间不计算在列。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修改组织章程,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修改内容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1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2 |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3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其他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4 | 企业营业执照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无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查看详细流程图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 | 环节说明 |
1 | 受理 | 冼艳 | 副科 | 0898-23331208 | 0.5个工作日 | |
2 | 办结 | 冼艳 | 副科 | 0898-23331208 | 0.5个工作日 |
收费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备注 |
无收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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