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文字性改变(含实际注册地址未变仅变更街、名、门牌号者)]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72005000 | 实施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3000172005000 |
实施主体名称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68873MB1919633D |
办理地点 | 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铺面 市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0898-23332790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 | 监督投诉方式 | 0898-12345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办结。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收件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网办地址 | 在线办理 |
设定依据
·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受理条件
药品经营企业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1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2 | 注册地址(门牌号)文字性变更的证明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其他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3 | 被委托人身份证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4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5 | 授权委托书 | 非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政府部门核发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7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审批服务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
8 | 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 申请人自备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 | 环节说明 |
1 | 受理 | 冯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员 | 0.5个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
2 | 办结 | 冯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员 | 0.5个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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