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简称:
东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负责人:
卢石军
办公地址:
东明县曙光路西段人社局4楼
联系电话:
0530-6259917
电子邮箱:
dmxrsjzcb@hz.shandong.cn
分工职责:
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仲裁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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