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一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1、报名结束后,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明确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2、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1—5464461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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