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结合当前本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际,上海人社发布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一起来了解!
上海公益性岗位补贴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本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3号)
●对象范围
原万、千百人就业项目转制组织以及就业援助基地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材料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办理流程
公益性组织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劳动就业-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在线申请。经街镇和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本市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
●补贴期限
可以享受到养老或退出组织,其中男性最晚60周岁、女性最晚50周岁(原非正规转制人员可以享受到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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