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草证办理指南 烟草许可证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4-24 14:20:44

关心生活时事,综合新闻资讯,你想知道的就在59城市迷平台,最近烟草证办理有不少朋友关注,那么云南烟草证如何办理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云南烟草证办理指南吧~

云南烟草证办理指南

云南烟草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四)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申请人所在地的县(区)级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由烟草专卖局提供模板)

2.工商营业执照1份;(申请人可提供纸质复印件或者电子版)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正反两面纸质纸质版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各1份。

(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由烟草专卖局提供模板)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正反两面纸质复印件)。

3.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证明资料,如申请人姓名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出具改名前后身份证复印件。

五、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不具备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不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周围(具体标准执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五)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六)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七)申请人是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有外资成份,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除外,包括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经营的宾馆、酒店等;

(八)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九)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十)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六、办理的流程

(一)申请

1.申请的方式、途径

(1)申请人可到属地县(区)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首页“网上办证”申请办理。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供其他办理方式的均可办理。

(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各1份。

2.申请人应向属地烟草专卖局如实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烟草专卖局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材料,或补正的材料仍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

6.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三)审批

1.当地烟草专卖局在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前,应当指派本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填写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由核查人员与被核查方签字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由核查人员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实地核查记录上注明情况。

2.当地烟草专卖局在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所限,无法都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当地烟草专卖局在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认为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通过公告栏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

4.当地烟草专卖局在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

(四)决定

1.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八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承诺时间少于八日的,以承诺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

2.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五)送达

烟草专卖局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因云南省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自2017年10月1日起参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多证合一”改革,不再发放纸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注:本规定中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遇到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日顺延。

七、办理地点:详见附件县级局办证地址、电话。

八、收费标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详见附件县级局办证地址、电话。

十、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县级局办证地址、电话,也可直接拨打12313咨询。

附件:县级局办证地址、电话

附件下载:1.云南省129个县级局办证地址、时间、电话清单.xlsx

以上就是云南烟草证办理指南啦~如需更多云南最新资讯,敬请关注59城市迷平台~

关键词: 烟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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