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7 11:26:29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法规信访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办、后勤管理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报和实施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承担有关资金、基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业务专项经费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草拟自然资源管理及相关业务方面的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全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负责市、区政府市民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和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受理事项的办理工作。

联系方式:0531-87589420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土地、林业、水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基础调查、变更调查、监测方案,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数据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各类自然资源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管理,负责指导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调处权属争议。

联系方式:0531-87589422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挂耕地保护科牌子)

编制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和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相关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区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和转让的基础性工作;负责本区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的基础性工作。

负责落实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政策;参与拟定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负责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验收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征地补偿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负责本区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以及宅基地和旧村改造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林业、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市场;负责矿区范围划定和采矿权管理工作;依法调处有关采矿争议、纠纷;承担采矿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登记工作;负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全区占用、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审核;负责审查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和各类地质报告;参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探矿权市场;承担探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监督管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负责矿山地质治理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的落实;监督管理矿泉水、地热及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

联系方式:0531-87589405

关键词: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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