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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39:00标签: 政务服务中心
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事项名称 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及其它要求;2.有确定的经营单位名称、章程;3.有确定的经营范围;4.有必需的设备和资金;5.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6.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事项、经营信息等(原件1份,纸质);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3.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纸质);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纸质)。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勘验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点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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