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域、滩涂养殖审核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48:05
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事项名称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划规定;2.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3.证明材料合法有效;4.无权属争议。
申请材料1.养殖证申请表(原件3份,纸质);2.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3. 水域、滩涂界至图(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一式三份具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的水域、滩涂界至图,当地个人申请使用水域、滩涂面积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下的,可以用手工绘制图)(原件3份,纸质);4.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3份(并出示原件),纸质)。
法律依据1.《渔业法》第十一条;2.《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条。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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