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和地址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9 23:07:24
1、机构简称: 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综合业务科 办公地址: 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36-3212443 分工职责:

职责: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专项经费。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文物等统计工作。

2、机构简称: 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公共服务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 0536-3215097 分工职责: 职责:拟定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和各类职业院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业务工作,扶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的建设。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参与管理文物专项经费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3、机构简称: 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市场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 市场管理科0536-3212673;产业发展科0536-3212675 分工职责: 职责:拟定全县文化产业、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科研以及成果推广。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监管。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假目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星级酒店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活动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承担印刷企业、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全县电影制片、放映工作,配合做好电影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关键词: 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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