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司法局各部门职责和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0 08:35:03
名称 职能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和信息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维护稳定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管理司法行政干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群团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刘利华

0536-5221553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挥全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刘玮玮

0536-5258270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市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治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信息、年鉴史志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马英亮

0536-5227956

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潍坊市律师协会寿光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崔倩文

0536-5103022

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诉讼案件以及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潍坊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后续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承办或组织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裁决案件。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张岩岩

0536-5190709

法规监督科 指导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查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张然栋

0536-5198788

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 职能
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 (一)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四)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

(五)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

(六)负责免费法律咨询事宜,负责本地区“12348”综合法律服务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政府交办的法律援助事务。

寿光市社区矫正指导中心 (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办理、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管理、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六)负责向市司法局或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提出解决工作难题的意见及建议。

(七)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完成寿光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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