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郭家店镇政府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2 14:33:24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冯玉帆 办公电话:0535-2517901

机构职能: 1、负责综合、反映全镇的工作情况,起草全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综合性材料。2、办理以镇、政府的名义下发的文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信息。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分析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全镇公文的收发、催办、审核、文印、档案管理及机关保密工作。5、负责情况综合、上传下达、政府章、党委章管理。6、负责政务公开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7、负责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8、负责全镇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负责重大活动或大型会议的人员、物资、车辆等协调工作。9、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张汉臣 办公电话:0535-2517907 机构职能: 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负责发展新党员,做好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和各单位组织人事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4、制订全镇组织人事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5、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考核、任免、调整工作。6、负责公务员及有关人员的任免、调配、辞离职工作。7、负责录用、聘用干部,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人员的社保、工资福利、调动、转正定级审核工作。9、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手续办理工作。10、负责党员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刊订阅工作。11、负责党员统计、干部统计等党内统计工作。12、负责老干部管理和关工委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李建华 办公电话:无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经营。2、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乡属企业实行科学化管理和服务。 3、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4、负责企业的管理。5、做好企业计划统计、经济核算工作和企业历史资料的管理工作。6、负责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经营工作。7、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四)财政所 负责人:彭升春 办公电话:0535-2511088 机构职能: 1、负责乡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乡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乡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6、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市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胡英圣 办公电话:0535-2517939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3、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4、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5、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松义 办公电话:无 机构职能: 1.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负责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3.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县级环保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七)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人:杨松义 办公电话:无 机构职能: 1、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3、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和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好工作。5、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月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安委会报告。7、对授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8、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9、建立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11、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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