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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民政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2 14:37:33标签: 民政
1、办公室

办公电话:0535-7268709

负 责 人 :毕鹏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政工科 办公电话:0535-7268021

负 责 人 :李林

机构职能: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配合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3、计划财务科 办公电话:0535-7269276

负 责 人 :祝玲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7269179

负 责 人 :董芳

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由民政部门直接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5、社会事务科 办公电话:0535-7269155

负 责 人 :王明光

机构职能:

1.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2.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工作。

6、养老服务科办公电话:0535-7269200

负 责 人 :叶芫回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7、慈善工作科 办公电话:0535-7268730

负 责 人 :徐玲玉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做好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8、社会救助科 办公电话:0535-7261300

负 责 人 :张皓瑜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9、区划地名科 办公电话:0535-7269209

负 责 人 :刘瑞亭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与邻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边界地名命名、更名。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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