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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2 14:37:24标签: 文化和旅游
1、办公室(挂安全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张文莉 办公电话:0535-2211953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应急、考核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行业重点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市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广播电视重点工程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等专项经费。开展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拟订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年度宣传计划,负责文化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安全生产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人:郑茗元 办公电话:0535-2222721 机构职能: 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3、文物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孙衍 办公电话:0535-2221330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市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统筹指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规划。指导历史文化名镇(街道、村居)、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遗址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在莱州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拟订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博物馆文物安全、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按照权限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专业性意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4、市场监管科(挂新闻出版广电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孙政黎 办公电话:0535-2222061 机构职能: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拟订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监督执行书报刊印刷的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宣传和播出。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内容和业务进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电影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出版管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监督管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以及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和复制工作。组织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鉴定工作和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软件正版化。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工作。承担记者站、新闻记者采编管理工作。5、产业发展科(挂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推进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姜春华 办公电话:0535-2211538 机构职能: 拟订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智慧化。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衔接工作。承担市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负责文创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推动莱州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及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影视对外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拟订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申办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工作。监测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相关招商工作。6、文化艺术科负责人:徐菡婧 办公电话:0535-2222720 机构职能: 拟订文艺事业、艺术科研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文艺活动。指导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统筹协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宣传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承办国家级、省级和烟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普及工作。7、莱州市图书馆 办公电话:0535-2211264 办公地址:莱州市西苑路5288号市民之家 机构职能: (一)负责收集、加工、整理、保存文献和信息资源,承担馆内资源推介展示、保护利用、馆际交流和文献传递工作。(二)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提供纸质资源及数字资源借阅、典藏和传播服务,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三)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莱州支中心工作,承担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及活动开展辅助工作。(四)负责总分馆和镇、村、社区图书馆室业务辅导和规范工作。(五)承担古籍和地方文献保存、研究、利用工作。(六)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8、莱州市博物馆 办公电话:0535-2211871 办公地址:莱州市西苑路5288号市民之家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域内文物鉴定、登编、复制与修复、保管工作;二、负责举办文物陈列展览工作;三、负责文物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四、承担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辅助工作;五、负责文物宣传、出版工作;六、负责协助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9、莱州市文化馆 办公电话:0535-2212269 办公地址:莱州市西苑路5288号市民之家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承担群众文化创作辅导、服务工作。(二)负责社会公益文化艺术培训和辅导工作。(三)负责美术摄影、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文学创作比赛、展演及宣传交流工作。(四)负责组织、指导节庆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乡村文化活动等。(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等工作。(六)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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