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3 13:48:49

办公室(人事科)

机构简称:

办公室(人事科)

办公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2538号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7楼

联系电话:

0530-6161007

负责人:

杨继鲁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牵头拟订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委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考核监督科

机构简称:

考核监督科

办公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2538号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7楼

联系电话:

0530-6161006

负责人:

刘圣磊

分工职责:

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督查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方面监督成果在委内科室和所监管企业的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产权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机构简称:

产权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办公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2538号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7楼

联系电话:

0530-6269299

负责人:

袁国宏

分工职责:

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承担接收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牵头市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市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国资委和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招财引智活动。负责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党委组织科

机构简称:

党委组织科

办公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2538号君临国际恒翼大厦17楼

联系电话:

0530-6161005

负责人:

明磊

分工职责: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有关董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指导、协调、落实所监管企业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关键词: 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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