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3 14:03:01

1、科室名称:综合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259

科室负责人:高蕾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全区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建设。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区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广播电视重点工程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等专项经费。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年度宣传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对胶东文化广场的运营监督、考核工作,负责餐厅、胶东剧院后勤保障工作。

2、科室名称:公共文化艺术科

办公电话:0535-6892059

科室负责人:高蕾

科室职能: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指导胶东剧院和烟台城市美术馆业务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管理与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督促落实电影的管理政策,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电影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3、科室名称:监督管理科(挂新闻出版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文物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0935

科室负责人:李锋

科室职能: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落实文化市场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领域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出版管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审核申报报纸、期刊社年检及登记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工作。对全区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和复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鉴定工作和质量管理。承担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全区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和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版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拟订全区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监督执行书报刊印刷的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组织、指导全区书刊印刷质量检测认定。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拟订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拟定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区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可移动文物资源。按权限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指导、检查全区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区考古勘探和发掘监管工作。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区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居)、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莱山区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按照权限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4、科室名称:产业发展科

办公电话:0535-6890616

科室负责人:于学军

科室职能: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承担区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调研、策划、宣传推广。负责组织区级重点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承担申办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莱山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5、科室名称:莱山区文化馆

办公电话:0535-6892919

科室负责人:白莉

科室职能:(一)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文艺演出、艺术赛事、展览、讲座等活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二)研究群众文化发展规律,开展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三)传承、保护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物等文献资料的整理、搜集、保存工作。 (四)免费开放场馆,推出文化服务品牌项目,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提升全民艺术素养。 (五)指导全区文化馆(站)业务建设;开展全区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培训工作;推进全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六)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利用数字技术向社会宣传文化艺术信息,提供公益艺术服务。 (七)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科室名称:莱山区图书馆

办公电话:0535-6891883

科室负责人:范庆尧

科室职能:(一)承担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履行社会教育职能,推进书香莱山建设。 (二)承担文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借阅及咨询服务。 (三)做好全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协调工作,促进本地区图书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四)承担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工作,建立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数字阅读服务。 (五)承担地方文献的保存、研究、利用工作和古籍保护相关工作。 (六)承担图书馆学理论与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开展与国内外公共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和文献保护工作。 (八)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科室名称:莱山区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890616

科室负责人:张彦璐

科室职能:(一)承担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文化和旅游网络宣传推广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参与拟订莱山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标准并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行业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文化旅游活动, 组织旅游企业开展活动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营销工作。 (四)承担莱山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旅游信息、文化活动信息和行业咨询服务,健全全区旅游信息咨询及酒店预订系统,为企业、游客信息查询提供方便。 (五)承担莱山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等有关服务性工作,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六)负责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七)负责文化和旅游惠民产品策划推广工作。 (八)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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