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3 21:11:49
1、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635-8433503

2、开发区和高新区工作科 负责承办开发区、高新区剥离至市交通运输局的社会事务管理或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635-8433675

3、聊城市铁路机场规划建设中心

(一)参与制定全市铁路、机场建设项目规划,协助办理项目建设有关批件。 (二)承担协调推进全市铁路、机场建设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全市铁路、机场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工作。 (三)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635-8433697

4、聊城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道路、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综合运输管理服务、枢纽场站及运输辅助有关工作。 (二)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物流、检测、驾培、汽修、船舶检验等行业管理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车站、货场、渡口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轨道交通等城市交通行业管理及相关业务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的支持保障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申报等服务工作。 (八)承担交通行业票据的领、缴、销等服务工作。 (九)承担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性工作。 (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635-85187805、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参与地方性公路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编拟全市普通国省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公路发展资金建议计划。(二)参与制定全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实施。(三)参与拟定全市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大中修及公路桥梁、服务区等附属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等前期文件编制及报批等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四)参与全市普通国省道及各类工程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组织交工验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五)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参与编报日常保养等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水毁抢修等工作。保障停车区、服务区、公路站等服务设施和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六)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路产路权及其相关资产的保护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加强涉路工程技术审查和监管,配合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处理违规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承担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等工作。 (七)承担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统计、路况调查、公路普查、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八)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战备和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抗震防灾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公路抢险保通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通行信息发布等工作。(九)承担公路行业工程、养护项目等技术创新、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635-8423360

6、聊城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为全市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格、资质的审查、申报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辅助工作;承担所服务项目交工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的辅助工作。 联系电话:0635-8433530

7、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电话:0635-8433531

8、法规科 起草市级权限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电话:0635-8433315

9、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电话:0635-8433552

10、城市交通科(挂市地方海事局牌子) 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工作.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京杭运河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电话:0635-843352811、安全监督科(挂运输管理科牌子) 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电话:0635-8433581

12、建设管理科(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电话:0635-8433517

13、科技教育科 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电话:0635-8433682

14、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电话:0635-8433610

15、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0635-8433665

关键词: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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