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支一扶”报考流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6 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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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支一扶”报考流程

湖南“三支一扶”报考流程

一、查询公告,确定招考岗位

湖南省2023“三支一扶”公告现暂未公布,公告将在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官网发布。官网地址:http://rst.hunan.gov.cn/

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州人事考试网等查看各地公告,按要求报名。具体网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湖南各市“三支一扶”咨询电话以及信息发布网址(点此查看),各市不同。

三、资格初审和岗位计划调整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比照岗位资格条件及时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见各地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以《湖南省2022年“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为准。

(四)纪律要求。考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认定答卷内容雷同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参考人员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公布。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报考本地岗位的个人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比例及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招募岗位面试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招募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该岗位面试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报考条件,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籍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提交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到报考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面试

招募岗位面试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招募岗位面试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总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该岗位面试比例的,不核减岗位计划,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

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事宜见各地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招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核实招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选。

(三)递补

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示和上岗

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正式招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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