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7 11:51:21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处理、综合信息统计、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卫生健康、安全保卫、精准扶贫、政务值班及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维稳、应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承担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档案、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07)

(二)政工人事股。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依规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领导干部和县政府任免领导干部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人社系统有关激励工作。(联系电话:0718-4396809)

(三)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划入职业能力建设股(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挂职业能力建设股牌子,不再保留职业能力建设股(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订并实施我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与办法;拟订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失业保险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执行上级失业保险标准,履行失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政策性解释和信访答复;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和政策,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县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措施和办法,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指导性招工计划的分解与落实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05)

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开发与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担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指导技能培训机构教学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激励等相关政策;承担县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养老保险股。加挂工伤保险股牌子,不再加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履行工伤、基本养老保险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政策性解释和信访答复;贯彻落实工伤、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办理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手续,协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全县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资格确认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执行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联系电话:0718-4335647)

(五)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订贯彻落实细则、措施和办法;承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审批;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与协调;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向上级备案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与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人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14)

(六)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审核汇总;参与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内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职业年金收支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并组织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的实施;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就业资金信息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12)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划入原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的实施等职责。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并实施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聘任、解聘、辞聘、申诉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做好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落实;结合引进人才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因公出国(境)事业单位人员政审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人才工作事项。(联系电话:0718-4334011)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11)

(九)工资福利股。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工资信息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4013)

(十)劳动关系股。将劳动保障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职责划入劳动关系股、在劳动关系股加挂劳动保障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劳动保障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暂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县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5540)

二级单位:

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办公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9号    联系方式:0718-433509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就业、失业、人力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促进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公开公共就业服务,对困难就业群体进行就业援助;完善公共就业,指导乡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指导服务。

(三)负责全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负责档案、社会保险事务代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四)负责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开发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人力资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性合作;负责职业培训和指导工作。

(五)经办失业保险业务。

(六)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巴东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办公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62号    联系方式:0718-433243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经办全县社会养老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分账对账、缴费记录、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稽核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四)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续保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结算工作。

(六)负责全县参保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

(八)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

(九)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键词: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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