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冬季供暖室内温度标准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8 10:46:49

冬季供热是城市战略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那么,天津供热标准是多少度?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在供热期内(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15日)

未与阳台打通的住宅居室温度标准为18℃(±2℃)

未与阳台打通的客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标准为16℃(±2℃)

如果由于供热单位的原因,温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采取下列赔偿措施:

对于居室温度低于16℃但高于12℃(含12℃)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2℃的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法定节日期间双倍退还。

对于客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其温度低于14℃但高于10℃(含10℃)的,向用户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50%的采暖费,低于10℃的退还该部位相应天数的全部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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