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0 12:03:06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314-2038801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电话:0314-2038807 (三)待遇保障科。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电话:0314-2038812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和督导落实省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做好组织监督工作。

电话:0314-2038810 (五)基金监管科。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电话:0314-203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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