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0 12:04:23

(一)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汇报的起草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对外接待、后勤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和信访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电话:0314-2536969。

(二)人事科。

起草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考核、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电话:0314-2536699。

(三)财务审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和资金的运行监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电话:0314-2536262.

(四)法规调研科。协助局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汇报的起草工作。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

电话:0314-2536898。

(五)发展规划科(承德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办公室)。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协调与京津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负责组织涉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库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和山区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县(市、区)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电话:0314-2050065。

(六)美丽乡村科。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承担承德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314-2051111。

(七)农村社会事业科。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电话:0314-2536008。

(八)科技教育科(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起草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及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实施全市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电话:0314-2536039。

(九)农村改革科。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电话:0314-2536166。

(十)农村合作经济科(承德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电话:0314-2536030。

(十一)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

电话:0314-2054850。

(十二)对外经济合作科。

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筹办、参加国际、国内相关农产品交易展示会。承担局外事接待工作,承办涉农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工作。

电话:0314-2536005。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市级地方性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4-2536996。

(十四)农田建设管理科。

起草农田建设项目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电话:0314-2536178。

(十五)项目监督科。

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电话:0314-2536177。

(十六)种植业科。

起草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市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市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涉农舆情监测。

电话:0314-2536168。

(十七)特色产业科。

起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指导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电话:0314-2050067。

(十八)畜牧业科(农垦科、承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起草全市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农垦经济发展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国家和省、市交给的各项任务。指导农垦业信息统计。指导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起草全市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电话:0314-2536273。

(十九)兽医与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科(承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起草全市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市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市兽医、畜禽屠宰、兽药、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起草全市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

电话:0314-2536215。

(二十)渔业渔政科。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指导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组织协调涉渔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及补偿工作。指导渔业统计监测及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港建设和管理、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工作。指导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员、航标和通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

电话:0314-2536083。

(二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起草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与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电话:0314-2536606。

(二十二)产业扶贫推进办公室。

起草产业扶贫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产业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数据监测及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计、入库等工作。负责协调部、省农业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东西部产业扶贫协作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电话:0314-253600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话:0314-2536502。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电话:0314-2536118。

关键词: 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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