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1 14:37:52

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十二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城投公司、征收服务中心、村镇办、安监站、工程股、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城建股、审招办、人防办、项目办。

(一)办公室

1、承担全局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处理来文来电及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内外事务。

2、接待来信、来访协助处理有关本局的县政府督办事项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县长公开电话落实事项。

3、做好管理全局人事、劳资、档案工作。

4、负责全局法制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5、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纪律。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陶奋科 联系电话:7967009

(二)财务室

1、负责审查全局的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收支,审核单据,审核全局收支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负责审核财务统计分析结果,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编报各月、季、年度报表。

3、负责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会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财政下达任务,为局领导调配资金及时提供准确信息。

4、负责综合管理本局建设、事业各项资金,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收缴管理工作。

6、做好财务归档,整理、验收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蔡秀玲 联系电话:7967017

(三)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范的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辖区内在建、改扩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工作。

3、参与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协助审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档案的审核工作。

4、参与建设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

5、组织参加市、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6、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技术服务工作。

7、承担室内陈设艺术、家庭装饰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8、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 王瑞 联系电话:7967030

(四)工程股

1、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督促检查辖区内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企业各项手续的办理情况。

2、配合市建委做好施工人企业的“六大员”和技术工人的上岗培训工作、制定可行的集训计划、全面提高“六大员”及技术工人的业务水平。

3、处理好建筑市场的合同纠纷和仲裁工作,搞好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排查发放工作。

4、参与工地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组织建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5、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及私房修建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等工作。

6、负责对建筑业行业管理,对施工、监理、咨询、代理、检测等机构的资质管理。

7、负责建筑业的统计报表工作,配合上报上级各类统计报表。

8、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审核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0、配合市、县两级并组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

11、负责管理建筑工地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王伟 联系电话:7967028

(五)安监站

1、审核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

2、对本县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3、负责上报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报表。

4、负责审核、办理市政及房地产建设项目及配套安装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和审查意见书。

5、组织、参与查处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6、负责城区内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7、配合市、县两级安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县在建工程特种设备检测备案工作。

9、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用品监管及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的监管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县城镇燃气工作。

11、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 杨东杰 联系电话:7967027

(六)城建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的市政道路、广场、供水等工程监督管理。

2、根据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接收施工企业决算审核申请,报决算审核领导小组。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王星翔 联系电话:7967013

(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定本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承担编制房屋征收计划,起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召开补偿方案论证会并公布征求公共意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房屋摸底调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回迁安置房建设等业务全程进行指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技术支撑工作。

4、协助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5、开展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委托拆除公司对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6、承担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评估公司对被征收房屋的测绘和评估工作。

7、承担补偿安置和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委托拆除公司对已征收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工地进行管理。

8、承担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的工作。

9、承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引发的信访纠纷调解工作。

10、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威 联系电话: 7967012

(八)城投公司

1、做好城市公共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筹措、调配,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运行的监管工作。

2、根据县政府的授权和委托,通过收回、征用、收购、置换等手段,收购储备土地,经开发整理后,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投放市场,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3、根据国资局的授权和委托,经营从城建系统剥离的国有资产,对授权后的国有资产依法享有资产经营权和收益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负责所属企业的运营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市场运作,保障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

5、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实现城建资金最佳的投资效益。

6、负责争取上级补贴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柴绍云 联系电话:7967007

(九)审招办

1、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调度、竣工结算、报审。

2、负责城投公司资金拨付及抵押物审核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

负责人:刘英 联系电话:7967001

(十)村镇办

1、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农牧区危房改造及村镇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

负责人:王军 联系电话:7967018

(十一)人防办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

2、制定本地方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3、依法开展人民防空指挥。组织进行信息网络、通信警报、防护工程、疏散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依法组建群众防空组织落实和志愿者队伍。

4、筹集、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进行专业管理。

5、负责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6、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7、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8、完成上级人民防空机关和旗县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健 联系电话:4401345

(十二)项目办

1、负责住建局各类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

负责人:杨星 联系电话:7967012

五、、局属各二级单位情况

(一)磴口县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磴口县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为隶属于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事业单位,(参公)。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雁冰(主任 联系电话:13947843339,2601108):负责中心整体工作,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主抓物业管理、党建、办证大厅工作。

宫再禧(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47817330,2601160):协助中心主任工作,主抓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五定方案中心设立4个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业务股、廉租办。

三、 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办公室:承担中心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处理来文来电及上传下达工作,协助领导协调内外事务。接待来信、来访协助处理有关本局的县政府督办事项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县长公开电话落实事项,做好管理全局人事、劳资、档案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人:王慧 电话:15849881497 办公室电话:2601190

(二)财务室:认真做好预算会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审核、编制经费总预决算;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登记及票据的保管工作。、按月编制经费用款计划,反映经费预算执行情況;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做好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联系人:庞安妮 电话15134995552。

(三) 业务股

1、房管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监督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设立的资质、资格审核以及个人从业行为;实施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网上查询制度;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的培训;负责建立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房地产市场项目手册填报工作,协助法院做好商品房网签合同查封。联系人:马继霞 电话:13394783828办公室电话:2601180

2、物业办: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制订全县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新建商品住宅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联系人:王光瑞 电话:13804783828办公室电话:2601168

(四)住房保障中心: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联系人:刘春 电话:13948983861办公室电话:2601198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磴口县司法楼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2601190

五、人员编制情况

在编在岗26人,参公20人,事业6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一正一副),在职中共党员10人,政府买岗5人,社区民生1人。

(二)磴口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磴口县园林局于2016年更名为磴口县园林绿化管理所。隶属于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

磴口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主管辖区内绿化工作。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杨国山 (所长 联系电话:15904783336)主持园林所全面工作。

李卫忠 (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3171343766)协助所长工作,主管所内常务,分管财务、采购、扶贫帮困、工青妇、信访维稳、保密、等工作。

赵卫星(党支部成员、副所长 联系电话:13847873878)协助所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园林服务中心工作。

杨军(党支部成员、副所长 联系电话:13644783630)协助所长工作,主管业务,分管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投标、养护队工作。

三、内设机构

所机关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财务室、规划设计室、富源广场管理股、园林养护股、园林服务中心、园林监察中队。

四、单位及各股室职责职能

(一)办公室

1、承担全所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处理来文来电及上传下达工作,协助所领导协调内外事务。

2、做好管理全所人事、劳资、档案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纪律。

4、负责全所法制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王新轩 联系电话:15147829970

(二)财务室

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

负责人:方建新 联系电话:13484783628

(三)规划设计室

在园林规划、绿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设计方案等。

负责人:余慧霞 联系电话:15148839336

(四)园林养护队

城区内绿化带的养护工作

负责人:郭志文 联系电话:13947873399

(五)园林监察中队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各种违法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教育,或者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负责人:崔凤林 联系电话:15164872459

(六)富源广场管理股

负责人民公园、富源广场的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管理。

负责人:张克义 联系电话:13947843455

(七)服务中心

负责春花、夏花的苗木培育。

负责人:杨飞龙 联系电话:15804783465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磴口县永进西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4269640

六、磴口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个。

(三)环境卫生管理所

磴口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于2002年5月,由原城建局的市政工程管理站、排污工程管理站和巴镇的清洁卫生队组建而成,隶属于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考核办、市政管理站、垃圾处理场、机电设备管理站、排污站、清运站、清扫队、收费站、监察队11个队、站、室。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孟翔(所长 联系电话:4400360,15848713366)主持环境卫生管理所全面工作。

满都日娃(副所长 联系电话:4400377,15647836864)协助所长负责党务、工、青、妇、扶贫,综治维稳、信访。分管财务室、办公室、清扫队、清运站(含垃圾处理场)、公厕办。

王学胜(副所长 联系电话:4400377,13948393628)协助所长负责安全生产。分管市政站、排污站、机电设备管理站、监察队,协调污水处理厂。

二、主要工作职能及管理范围

主要工作分环卫、排污、市政三大块,其中:

(一)环卫工作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巴彦高勒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巴彦高勒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罚实施细则》规定,确定了环卫工作的管理范围及主要职能为:

1、巴镇城区服务范围内所有垃圾的清运;

2、所有公共厕所、污水井、渗水井的清掏和抽吸;

3、各种环卫车辆、工具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4、城区垃圾点,垃圾池、垃圾桶(箱)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5、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排污收水口的清理;

6、协调、督促新建小区统一配套水冲式公厕和垃圾收集站。

负责人:满都日娃 联系电话:15647836864

(二)排污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管理条例》、《城市污水管理办法》、《巴彦高勒镇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确定了排污工作的职能及主要管理范围:

1、协助规划、建设部门制定和实施城区排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2、负责9座提升泵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负责57.6公里排污主支管道的维护和清理;

4、负责2400多座公共检查井、收水口、沉泥井的清理疏通;

5、监督检查巴镇地区居民排污工程的建设入网情况,发放验收合格证和入网许可证;

6、负责巴彦高勒镇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学胜 联系电话:13948393628

(三)市政工作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管理条例》及《巴彦高勒镇城镇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了市政工作具有如下职能:

1、城区所有柏油路和居民巷道的管理、维护;

2、巴镇城区范围内的人行道,路沿石、路侧带等硬化工程的管理;

3、城区桥梁,涵洞及其它设施的管理及维护;

4、负责道路开挖、翻建、拓宽、恢复等的监督、验收;

5、城区内除富源广场和公园外所有路灯、装饰灯的管理、运行及日常维护;

6、道路两侧宣传标语、条幅的统筹安排及管理;

7、对破坏道路、路灯、排污、环卫等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人:王贺东 联系电话:13947846192

三、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磴口县永进西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478-4400378

四、磴口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为46人,实有44人,临时工有408人。

关键词: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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